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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女龙溪 - 第18章

我本来就没打算跟陆争过夜,做个爱就得了,同床共枕不适合我们。
况且莫青瑜就在隔壁,我就更要撵他走了。
我要他带着我的气味印记,把莫青瑜搂在怀里。
女人还娇嗔抱怨,说这么晚才回,没良心的东西。
吃饱喝足,这个时候陆争不会说实话,扯下我脸上的面皮。
就必定要扯一个又一个的谎,把人蒙在鼓里。
亲密无间还貌合神离,好刺激,我喜欢这样的场面,所以说什么也不和陆争住在一起。
给他气的牙根痒痒,指着我好一阵也没骂出什么东西。
最后气急败坏的走了,还不忘记威胁我,说你等死吧你。
“把门关好。”我说没心没肺的风凉话,在半夜三点的时候拿起画笔。
反反复复,我一直在画青稞的样子,我怕有朝一日,连我都把她忘记。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刻在心里还不够,一笔一划,我把她填进我的生活里。
画一阵停一阵,天都快亮了我才迷迷糊糊的睡过去。
睡觉前我出去跑了一圈,这里山雾缭绕,适合杀人抛尸。
杀人抛尸…杀人抛尸…
从前林厌就这么吓唬我,他不让我跟着他,本来就凶巴巴的,没耐心的样子更是叫人害怕。
有时候我都怀疑他上辈子可能是个屠夫,所以这辈子才会一身凶恶的戾气,快要被血味腌透了。
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人无论站在哪个角度上看,我都应该害怕他的才对。
可是我没有诶。
无家可归的时候,我遇见他,眼睛都亮起来了。
就屁颠屁颠的跑过去,问他还记得我吗?
记得我吗?
之前在巷子里,我给你买过水喝。
他骂人,说去你妈的,老子不花女人的钱。
还不够,擦肩的时候非得撞我一下。
可能他也不是故意的,冒冒失失的,林厌他走的急罢了。
当然了,我不在意那个,不知死活的跟过去,像个如影随形的小尾巴。
并且这一次我学乖了,我不再吵他,路灯把他的影子拉长,我就在这个距离之内乖巧听话。
那天晚上他应该是心情不好,我到现在才后知后觉的想明白。
可是十几岁的龙溪不管那么多,带着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执着,真就跟上去了。
说真的。
我挺佩服她。
现如今我是做不到这些了。
我连对盛唐亲近一些都不敢,像我这样半死不活的人,注定是要辜负期待的。
再也给不了谁什么,我啊,我是一颗被烧焦了的树,被榨干了汁水的果。
空有骨骼,命运剥削苦命人的快乐,什么都留不下。
命运多舛啊,再看从前好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有时候我都怀疑,我真的那样开心过吗?
好像是真的,我不争气,但是记忆里的林厌始终是温热的。
他那么凶我都不怕,猛地回头,我刹车不及,南墙没撞到,先在他的胸膛上吃了苦头。
“你别跟着我。”不耐烦,少母奢推我一把,居高临下,看我像看流浪狗似的,目光复杂带着点疑惑:“我是开孤儿院的?你没地方去我就得管你?”
“趁早滚!”
“再往前一步我都收拾你!”
说完就走,期间一次都不回头,途中拐了趟超市,不知道在哪变出来一堆哥们儿,前呼后拥,浩浩荡荡,一转眼就找不见了。
过了很久,我仍在原地站着,叹口气,望望天,认命了。
一盏一盏的街灯把我照亮,回过头,顶着烈烈大风我又往回走,一口气走回我家门前,顷刻之间便泄气了。
隔一扇门,我迟疑了很久,无数次的徘徊后又垂头丧气的走了。
不是不敢回去,是没必要再吃这个苦头了。
结果不会改变,最终我还是会被她赶出家门。
一次两次…一次又一次…
她总是这样做。
况且我知道,今天晚上白桂思心情不好,撵我走之前还拎着我狠狠的掐了几下。
都忘了她为什么撵我出门了,在我少年伶仃的时候这种事情发生过太多次,多数都是因为一些不值得一提的破事儿。
她看不惯我,我做什么她都说错。
整日整日骂我狐狸精、赔钱货,拎起我的耳朵把我撵出门,后又骗我上了一辆面包车。
我被她卖了多少钱?
她又花了几天?
大富大贵了吗?
还是一直留在那个鸟不拉屎的巷子里腐烂?
不清楚,回想起从前,我满脑子装着的都是林厌。
他是很特别的,他整个人都是很特别的,是常胜不败的少年将军,有一双桀骜的眉眼。
人群沸腾,他在中间,留在我记忆里,好多好多年。
那天夜里他也没有扔下我,所以说很多事情讲的都是一个缘分。
我没有勇气推开回家的门,又是实在无处可去,在街上漫无目的逛荡了一阵就看见他们在打架了。
打架打架打架…
林厌前半生的日子里除了打架还是打架。
无论成败都没有全身而退的道理,所以那些年,他一身的伤一身的疤。
他说是勋章,我就亲他。
我亲过他身上的疤。
拳拳生风,少年出手是特别凶的,似乎每一下都是奔着要人性命去的。
他们是在火拼吧?
我不太懂,人又多又乱,这里面我也只认识一个林厌。
只是赢家和输家身上是不同的气焰,看那些垂头丧气的小青年,他们跟林厌一定没关系。
因为这时候林厌给人踢到墙角,抓住一个倒霉鬼猛揍呢。
垂头丧脑,赢家不会是这种嘴脸。
嚣张跋扈,这才是赢家的姿态。
就连林厌身旁的朋友们都满面红光,恨不得把赢家这两个字刻在脑门上。
我就是在这种时候突然出现的,大家好像都杀红了眼,我呢,我像是误进狼窝的兔子一样冒失,不明觉厉,尚未发现处境危险。
直到一个男孩子大喊,说他妈了比的,这小娘们偷看。
话还没说完呢,人就撵了过来,连带着几个人一起,追着我在街上跑了起来。
完全是下意识的反应,我不应该跑的,不然再见到林厌时,也不会那么可怜了。
摔伤了膝盖,两个男孩拎小J一样给我拎到了林厌面前,还邀功呢,说厌哥,就是这小娘们偷看。
妈的!她不会报警了吧!
把她手机搜出来看看!
七嘴八舌说什么的都有,要不是林厌开口,都能给我拆巴拆巴嚼了。
看着我的少年一阵哑然,看看表,这个时间了…
他觉得不可思议:“你taMadE真没有家啊。”
“我妈给我撵出来了。”
他嗤一声,好像骂我完几把蛋。
有人给他一沓钱,林厌满不在乎的揣进兜,算是因祸得福吧,在走时他才说要带我一起:“走吧,请你吃饭。”
“真带我一起吗?”
“想去就别磨叽!”
这队伍浩浩荡荡的,我一个女孩夹在中间竟然一点也不怪异。
都因为刚刚跑急了,摔破了一对膝盖,血顺着小腿往下流,我竟觉得莫名帅气。
不然大家都受伤,就我不受伤,我就跟像是被比良为娼的乖女。
现如今我也血淋淋的,一下子我就融入进去了,虽然一瘸一拐吧,但我觉得自己像个流血不流泪的战神,是无恶不作的问题少女。
刚刚被人追的趴下,直接摔了个狗啃泥,但我根本想不起。
我直接忘记。
跟这么多的小混混走在一起,真是太…太拉风了。
我想横着走。